随着科技的发展,网上转账,网站设计,网络购物,网站购买车票等陆陆续续的出现等,然而网络犯罪也越来越多,网络犯罪是利用计算机在网络上进行的犯罪,属于高科技犯罪。它与传统的刑事犯罪相比较,主要有如下特点。一、主体的智能性网络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根据有关调查,网络犯罪作案人员大多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智商较高,计算机网络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作案前往往经过精心策划,通过互联网非法侵人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的网络系统,窃取政治、经济和军事机密,或者向计算机输人非法指令篡改、伪造他人的银行账户、存折以及信用卡,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的智能性主要表现在:行为人聪明,智商高,逻辑思维能力强,并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行为人往往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或者处于单位的关键位置,工作成绩突出,对专业技术精益求精,或者正在学习的学生对计算机及其网络有特别兴趣,以致如痴如狂,在西方这类犯罪被称为“白领犯罪”;行为人年龄偏低,趋于年轻化,他们精力旺盛、富有好奇心和冒险性,为了显示自己的才能,或者追求物质利益,或者为了报复社会,或者为了搞恶作剧,往往艇而走险实施计算机网络犯罪。(二)行为的隐蔽性在网络的虚拟空间里,对所有事物的描述都是无形的电子数据和信息,作案者也是通过程序和数据信息等无形操作随时实施犯罪。正是由于信息犯罪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以及犯罪行为实施后对计算机网络等信息载体不产生任何破坏,甚至不留下任何痕迹,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识别和侦破,犯罪的成功率高,风险性很低。据统计,在网络犯罪严重的美国,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破案率不到10%,而其中定罪的不到3%。(三)手段的多样性由于网络以及信息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日新月异的多样化高技术作案手段,偷窃机密,调拨资金,金融投机,到窃软件,偷漏税款,发布虚假信息,私自解码侵人或者破坏网络资源等犯罪活动层出不穷,花样萦多。因此,实施网络犯罪的行为人往往要使用多种手段进行犯罪,例如实施网络盗窃时,必须首先非法侵入网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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