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网络,比如网站制作,网络证券,网络购物等。下面主要讲述网络证券,由于美国的网上证券业务发展最为成熟,而且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的行业规范,其他各国的网上证券业务大多参照美国的商业模式来发展,所以美国网上证券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大的代表性。下面我们参照美国网上证券的发展,讨论网络证券交易的模式分类。
按照摩根·斯坦利(Morgan Stanley) 1999年8月在关于互联网与金融服务的报告中表达的观点,网上证券业务分为几大类:第一类是金融门户。它提供一揽子全面金融服务,具有极高的粘合度;以经纪服务、账单支付和提示,产品宽度等为基本业务特征,是客户进人市场管理白己的资产和负债的起点和中枢,最后可能会发展为金融超市。金融门户是迄今为止最成功的业务,因此也成了网上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的口标。网上证券业务最成功的Charles Schwab等采取的就是这种商业模式。它们的基础业务是经纪业务或账单支付与提示,为投资者提供诸如证券信息查询、证券交易平台、安全性、查看账户余额、网上支付、退休计划、购买各种保险、获得贷款或信用卡、个人理财服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第二类是整合者。另外,网上交易本身的优点也推进了网络证券交易的发展。网上交易具有以往交易方式所没有的优点:一是成本费用低,券商网上交易的投资和人工费都比设立营业部所需的费用要低的多;二是时效性强,可从网上获得最新信息并进行投资;三是自由度大,网上交易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随时随地可获得行情并进行交易;四是信息处理能力强,网上交易提供庞大的数据库并快速进行信息处理;五是市场营销效应大,网上交易以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交易,便于网上商品推销,达到一对一的最大效果。由于网上交易有如此诸多的优点,投资者很快地接受并喜欢上了这种方式。整合者将金融服务与一个或两个子行业的产品和价格信息整合,成为该子行业的中介,并靠产品深度维持竞争力。它们整合金融服务业中的一到两个子行业的产品和价格信息,对特定产品进行较客观的比较。它们还提供相关的教育培训内容、产品的详细报价、即时应用功能和实施交易等。整合者提供的服务适合于购买大宗商品的客户,不太适合以零售为主的网上证券业务。
第三类是专业提供商。它拥有最好的潜在产品,并向金融门户、整合者或消费者提供某几类专业产品,以高质量、低价格、个性化的产品为墓本业务特征。专业提供商拥有最好的潜在产品,并将成为金融门户和整合者的主要供应商公司。这种模式适合于如保险、抵押贷款和信用卡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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