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保险主要包括在线宣传、在线销售、在线客户服务、在线客户追踪和在线合作等方面。 (I)在线宣传。保险企业可以通过第四媒介—网络来宣传自己的产品、服务理念、经营理念。这种宣传相对于传统媒介而言,成本十分低廉,而且可以针对个性需求进行互动宣传。同时,保险公司可以把白己的网站设计与重要的相关机构相连接,如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评估机构以及与保险相关的学术机构等,通过客户自己对信息的认识和判断来达到宣传保险企业的目的。 (2)在线销售。投保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登录提供网上保险服务的网站,完成咨询、比较、选择等过程,回答有关问题、确定投保险种、交费方式、交费年限、指定受益人,并向保险公司发出电子邮件,保险公司核保人员通过电脑核保后(要做身体检查或生存调查的除外),客户就可以即刻通过网上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可为在线支付提供支持)缴纳首期保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单,客户可在指定型号的打印机上打印出正式保单,在线销售即告完成。(3)在线客户服务。客户通过点击网站,可以了解保险企业的背景、保险规则解析、险种条款解释、承保核保处理要求、定损核赔处理、费率标准、既往赔付案例等信息,或在双向互动方式下向保险公司提出各种保险问题,或在一定授权认证规则下对客户传递有关保险的各种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客户服务。客户购买保险产品后,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在线客户服务变更与保险公司的合同约定内容,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4)在线客户追踪。售后服务是保险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营销方式极易造成营销队伍的不稳定,导致售后服务差,引起消费者的不满,也使保险企业损失大量的第一手材料。而在网上保险中,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和电子邮件,向客户发送、回收电子调查表格,或通过在线论坛等形式,来搜集、了解客户的意见,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变动等信息,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 (5)在线合作。保险企业的网站可以通过与保险代理机构网站、经纪机构网站、银行网站、房地产商网站、售车行网站、证券公司网姑等相互合作,提供一揽子服务销售保险。如与售车行网站合作,为通过网络购买新车或二手车的客户提供网上直接购买保险。这种合作既延伸了保险企业的业务触角,又形成了与相关机构的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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