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与互联网

我们今天所说的网络传播指的是通过网站建设而进行的人类传播话动的总称。从技术层面上来说,互联网是指“若干台地理位置不同,且其有独立功能的计算机。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相互连接起来”,并通过一定的网络协议如《IP/TCP协议》进行信息传输和资源共享一种计算机系统。而我们通常所说的互联网是从传播学的角度来对其进行界定的,也就是说互联网自从介入人类传播之后,它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互联网的物理意义本身。当然,毋庸质疑,正是互联网的高度开放性、交互性、全球性和实时性等特征满足和契合了人类与生俱来的传播需求,被人类广泛地接纳和采用,网络才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机遇。   从传播学的角度来说.互联网则被看成了一种聚合着多种媒体功能、且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有天然联系但又有极大不同的新媒体形式。因此,互联网又被许多人尤其是新闻界冠之以“网络媒介’、“网络媒体,、“新媒体”、“第四媒体“等称呼。而无沦是“媒介”也好.“媒体”也好,都能明白其有中介的属性,在人类的传播活动中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和要素。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媒介在不同的研究倾域和场合具有不同的含义,通常悄况下,媒介有两种含义:一种指的信息传递的载体、通道、中介物、工具或技术手段,如书籍、电视、文字、艺术作品等;另一种指的是从信息采集、加工制作和传播的社会组织,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传媒机构。互联网在传播学中的意义应该属于后者,它为人们进行信息的交流提供了必要的空间和平台。   广义的传播包括自然界的传播和人类社会的传播两种,我们通常所说的传播指的是人类社会的传播。即指社会信息的传递或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输。我们通常所说的传播学也只是把人类社会的传播活动和传播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至于自然界的物理信息和生物信息的传播都不归于传播学的考察范围。从这一点来说,传播学应该属于杜会科学的范畴。 网络作为媒介的一种无疑是人类社会整个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因此,网络传播如果作为一门学问的话,也应该属于传播学的一个分支。同样,也属于社会科学的行列。但是它的加人丰富和扩展了传统传播学的内容。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越了传统传播学的概念和观念,使传统传播学的理论构架进行适当的变革和调整。我们说从研究对象的属性特征来界定的话,传播学属于社会科学的一种,但是,如果从传播学的发展过程来看,它又可以是与其他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互渗透的边缘学科,它的研究需要俗鉴和参考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近现代各种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社会信息化步伐的加快。传播学逐渐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理论体系和不同的分科研究领域,如大众传播学、文化传播学、广告传播学、网络传播学等。 网络传播学作为传播学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它所涵盖的学科门类和范围更广,这不仅是因为网络传播是基于变化多端的计算机技术平台而言,更是由于网络的多媒体功能和信息容量的无限性,使得各种形态的信息包括文字、声音、图像、动画、音频、视倾等经过数字化地压缩之后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存储、传输和交流。并且信息接受者还可以及时地对所获取的仿息作出反谈,与信息发布者进行实时地交互或与其他的受众进行观点的交流,传统的传播者和接受者的界限趋于消失。当不同种类的信息内容如潮水般地向网络涌来的时候,网络传播学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与这些内容相关的学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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